还有朴素庄稼汉的味道,那么现在的沐珩就像是不染尘埃高高在上的仙君。
清冷出尘。
冷漠如斯。
好像周遭的一切他都不再关心,不再在乎,就连平日里热爱的庄稼也懒怠下地,每天提笔对着宣纸不知在写些什么。
那些写完的宣纸,唐百衣一次都没见过,或许是被扔了?
纸很贵,不免有些心疼。
凌偡丝毫不介意白衣男子的到来,反而像是迎接已久般,上前一步,拢起折扇轻点掌心,“今日茶楼倒是有光的很,沐家公子也在,要不一同来品个新茶评一番?”
唐百衣咕哝道,“他哪里懂吃茶?”还不如自己这个现代人。
无论是种地庄稼汉,流民,还是山匪,都不可能懂品茶。
耿娘子有些不安,下意识地觉得周遭气氛不是很美好,有些拔弩凶张的意思,当即悄悄对唐百衣附耳,“唐小娘子,俺先回村给狗子做饭。”
唐百衣也想溜啊!
自己也想溜!可是,这两尊大佛已经一前一后离开,自己又有什么理由开溜逃跑呢?
不禁欲哭无泪。
“耿小娘子,你先回吧,下回咱们再约进镇。”
耿娘子连忙应下,快步离开。
不得不说,女人的知觉第六感很多时候都极准。
唐百衣不得不亦步亦趋地跟着两位大爷,进了镇上一处极为气派的茶楼!
“青烟居?”这名字还挺风雅。
唐百衣抖索两下冬衣,搓了搓被初春寒风吹得有些凉的手臂,就一个大步迈进茶馆。迎面扑来一阵夹带着清香的暖风。
好舒服。
好温暖的风,简直是避冬必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