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登记法记录。
【对岸动作:招手、前踏。
】
【本岸响应:一人抬脚。
】
【渡河路线:未见。
】
【阻断动作:救援绳拦回。
】
【执行权限:救援、撤离。
】
【来源合并权限:仍暂停。
】
【人员离开灯照范围:未完成。
】
通讯器里。
李薇薇听完五份分开的目视记录。
没有让他们描述脸。
河堤端的画面里。
她仍站在四层透明纸旁。
右眼被遮眼布盖着。
十根手指外缘的纹路。
比七盏灯散开时更浅。
她让县外记录员。
从物资箱里取出五条空白纸带。
第一条只向外折一次。
第二条向内折两次。
第三条绕过一截备用细绳。
打成能够松开的活结。
第四条在中间压出一个直角。
第五条不折。
只将纸背翻到上方。
纸带上没有姓名。
也没有顺序数字。
“它们不认人。”
李薇薇道。
“只认动作从哪里开始。”
白灯照得木板发干。
浮灰里。
仍留着五组浅鞋印。
五条纸带。
被分别放到五人脚后。
没有贴在鞋上。
也没有碰到皮肤。
林夜先抬起空着的右手。
用指背轻碰左腕两次。
随后放下。
对岸的人。
完整重复了两次轻碰。
它脚后。
多出一条向外折过的湿白纸带。
张浩把一枚无字夹片。
从左手换到右手。
停一拍。
再放回左手。
对岸的人照做。
第二条带有双折痕的纸带。
从木牌下方缓慢滑出。
陈锋没有动主救援绳。
他只拿起备用细绳。
收紧活结。
再将结口松回原位。
对岸的人手里。
也出现一截看不清来源的细绳。
结法和松开顺序。
没有一处不同。
两名记录员随后完成各自的动作。
一人打开相机侧屏。
等红灯亮起后再合上。
一人将终端翻面。
让屏幕朝下停两秒。
再重新翻回。
远岸的无脸人形。
依次复制。
五个动作结束以后。
它脚边已经出现五条湿白纸带。
折痕。
活结。
直角。
正反方向。
都与本岸相同。
来源登记法展开。
【本岸动作符:五份。
】
【标记对象:动作。
】
【姓名标记:未使用。
】
【对岸对应纸带:五份。
】
【形成过程:随动作出现。
】
【是否能够确认本体:否。
】
对岸的人没有继续招手。
它先把终端反扣。
再打开不存在的相机侧屏。
随后松开细绳活结。
把无字夹片从右手放回左手。
最后。
用指背倒着碰过自己的手腕。
它按照相反次序。
重新做完了五个动作。
第五条本岸纸带旁。
一枚原本朝向河面的鞋印。
鞋尖处的水痕开始变宽。
鞋跟位置却向内收窄。
没有移动。
方向已经反了过来。
紧接着。
第四处。
第三处。
第二处。
第一处。
五组留在灯下的足迹。
都在原来的位置完成改变。
原本从栈桥深处走到这里的鞋印。
现在全部指向岸内。
像五个人刚从黑河上岸。
张浩没有追着足迹回想路线。
只让两个终端分别记录。
纸带仍留在动作开始的位置。
鞋印却给出了另一条来路。
来源登记法

